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五(九月廿五)

福建省科协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裁判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稿:办公室(bgs)     发布时间:2026-04-01     访问量:671


各设区市科协、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裁判库管理办法》已经省科协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科协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


福建省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裁判库管理办法


近年来,我省青少年科技赛事体系不断完善,人工智能类品牌赛事影响力持续扩大,每年吸引全省数十万青少年参与。赛事规模的增长和项目类型的多元化,对执裁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保障福建省内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的公平公正、专业规范,急需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的竞赛裁判员队伍,满足不同赛事的执裁需求。通过系统选拔、培训和考核,打造一支涵盖多领域、具备高水平执裁能力的裁判队伍。既能为各类赛事提供坚实的专业支撑,也能为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助力我省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养与选拔。

一、组建目标

由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统一组建。近期组建规模为100-200人的核心裁判库,争取在三年内逐步扩充至400-500人,涵盖机器人编程、机械结构设计、创意创新、赛事规则等多个专业领域,实现裁判资源的统一管理、动态调配。建立完善的裁判选拔、培训、考核、激励、退出机制,打造一支具备高度责任心、专业能力强的裁判队伍。

二、组建原则

(一)专业性原则。裁判需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技能及赛事执裁经验,确保判罚精准。

(二)公正性原则。裁判需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可能影响赛事公平的利益关联。

(三)多样性原则。涵盖不同年龄层次、职业背景的裁判,保障视角多元化。

(四)稳定性原则。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管理措施,保持裁判队伍的相对稳定,避免人员频繁流失。

三、招募选拔

(一)招募方式

1.招募范围:(1)自动化、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等相关专业高校教师;(2)青少年人工智能类赛事资深教练员(具备3年以上带队参赛经验)。

2.招募渠道:(1)通过各类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系列培训班考核选拔入库;(2)向相关高校和省级学会征集合适的人员,并通过培训和考核入库。

(二)选拔标准

1.基本条件: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三年及以上,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热爱青少年科技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申报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各学段均可)或具备相关行业3年以上从事经验(含机器人技术研发、编程教育、自动化工程、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备上述两项条件之一即可,同时具备者优先。

2.专业能力:(1)具备机器人编程(如Python、C++、Scratch等)、机械设计、电子电路等相关专业知识;(2)熟悉至少2种青少年人工智能类赛事规则;(3)具备赛事执裁经验者优先,或在相关领域有3年以上工作/学习经历。

3.职业素养:严格遵守赛事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及赛事执裁相关系统。

(三)选拔程序

1.报名申请:填写《裁判员信息收集表》,提交个人简历、相关专业证书、赛事执裁经历证明等材料。

2.资格初审: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符合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要求的人员。

3.能力测评:包含线上考试、实操考核、模拟执裁等。

——线上考试:考核机器人专业知识、赛事规则理解、职业道德等内容。

——实操考核:针对机器人组装调试、编程任务完成、故障排查等进行现场操作测试。

——模拟执裁:设置典型赛事场景,考核现场判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应急处理能力。

4.入库考核与审核:须通过以下入库考核程序方可正式纳入裁判库。

——专业理论考核: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统一命题,内容涵盖赛事规则、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

——实操模拟考核:设置真实赛事场景,考察申报者的现场执裁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综合审核: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对考核结果、个人证明材料进行综合审定,形成入库意见。

——入库确认:经审核合格的裁判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确认入库,建立个人档案,并签订《裁判员廉洁自律责任书》后方可正式入库。

四、培训体系

(一)岗前培训

入库裁判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理论考试和模拟执裁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执裁资格证书》,方可参与赛事执裁工作。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赛事规则详解:针对不同类型比赛的规则进行系统培训,包括比赛流程、评分标准、违规判定等。

2.职业道德与纪律规范:强调公平公正执裁原则,明确执裁过程中的禁止行为及责任追究机制。

3.实操技能提升:进行机器人设备操作、赛事系统使用、现场突发情况处理等实操训练。

4.沟通技巧培训:学习与参赛队伍、教练、其他裁判的有效沟通方法。

(二)在岗培训

不定期组织入库裁判员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新赛事规则解读、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执裁经验分享等。邀请行业专家、资深裁判开展专题讲座,提升裁判队伍整体专业水平。

五、管理机制

(一)信息档案管理

建立裁判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培训记录、执裁经历、考核评价、奖惩情况等;

定期更新档案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裁判综合评价机制

建立多维度裁判评价体系,确保客观、公正、全面:

1.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来源包括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评价(70%)、裁判长评价(30%)。

2.评价内容指标化:从专业能力、职业操守、沟通协作、应急处置等维度进行量化评分,每个维度设置具体评分标准。

3.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作为裁判评优评先、淘汰退出的重要依据,并记入个人档案。

4.评价反馈机制:每次赛事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结果反馈至裁判本人,裁判可在收到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三)裁判进入与退出机制

为保持裁判库的动态优化和良性循环,建立明确的进入与退出机制:

1.进入机制:裁判库不定期进行补充招募,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根据裁判库人员结构和赛事需求确定招募名额。新进入裁判须经过完整的招募、选拔、培训、考核流程,并签订相关责任书后方可入库。

2.主动退出:裁判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裁判库的,应提前30天向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办理退出手续。

3.淘汰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有权将其从裁判库中淘汰退出:(1)综合评价连续两次不合格者;(2)在执裁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严重违规行为者;(3)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绝执裁任务安排者;(4)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者;(5)被列入裁判黑名单者。

4.自动退出:裁判达到退休年龄或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自动退出裁判库,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发放荣誉证书以表彰其贡献。

(四)回避机制

为确保赛事的公平公正,建立严格的裁判回避制度,裁判在每场赛事执裁前需提交《裁判员回避承诺书》:

1.亲属回避:裁判与参赛队伍成员、教练存在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或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师生回避:裁判与参赛队伍成员存在现任或近两年内的师生关系、教练关系的,必须回避。

3.利益回避:裁判与参赛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商业合作、顾问聘用等利益关联的,必须回避。

4.回避程序:裁判在接到执裁任务通知后,应主动申报需要回避的情形;参赛队伍也可向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提出裁判回避申请;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在赛前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后及时调换裁判。

5.违反回避规定的处置:裁判未主动申报回避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当次执裁资格,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管理。

(五)裁判黑名单制度

建立裁判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违纪裁判实行禁入:

1.纳入黑名单的情形:(1)在执裁过程中收受贿赂、索要财物的;(2)故意徇私舞弊、篡改比赛结果的;(3)泄露赛事机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4)伪造学历、资质证书等申报材料的。

2.黑名单管理:黑名单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统一管理,实行全省联网共享,被列入黑名单的裁判不得参与全省任何青少年科技类赛事的执裁工作;

3.黑名单期限:黑名单期限为3年,期限届满后可由本人申请解除,经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审核评估后决定是否解除;涉及违法犯罪的,永久列入黑名单;

4.申诉:被列入黑名单的裁判可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提出书面申诉,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应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六)签订责任书制度

所有入库裁判必须签订以下责任书,作为入库和执裁的必要条件:

1.《裁判员廉洁自律责任书》:裁判承诺在执裁过程中不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礼金、礼品;不与参赛队伍、教练、家长发生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不利用执裁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和社会监督。本责任书在裁判员收到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入库审核合格的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库资格。

2.《裁判员回避承诺书》:裁判承诺如实申报与参赛队伍的关联关系;存在应回避情形时主动申报;如隐瞒不报,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此承诺书需在每场赛事的执裁前签订,提交至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

六、激励与保障措施

(一)物质激励

按照执裁场次给予相应的劳务费。为执裁裁判提供交通、餐饮补贴,重大赛事可提供住宿保障。

(二)精神激励

评选表彰优秀裁判员等。

(三)资质认证

经考核合格认定的入库裁判,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统一颁发《福建省青少年人工智能类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证书编号统一管理。裁判在其他青少年科技赛事中担任执裁工作时,可凭该证书作为专业资质证明。

七、应急处理机制

(一)裁判临时缺席

建立备用裁判制度,在赛事举办前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裁判,确保在裁判临时无法到场时能够及时补位。

赛事前1天再次确认裁判到场情况,如出现缺席,立即启动备用裁判调配流程。

(二)判罚争议处理

参赛队伍对判罚结果有异议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裁判长提出申诉。

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进行复核,调取比赛录像、现场记录等资料,重新判定结果。

如仍有争议,提交赛事仲裁组进行最终裁决,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参赛队伍。

(三)突发情况应对

裁判在执裁过程中遇到设备故障、场地问题等突发情况,应及时上报裁判长及赛事仲裁组。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处理,确保赛事能够有序进行。

八、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福建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