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协、科技局、生态环境局、关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科协、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工委:
根据省科协等四部门《关于举办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闽科协普〔2025〕44号)精神,为做好本届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终评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4月24日-26日。
(二)报到时间:4月24日(星期五)18:30前。各项目布展应于当天19:00前完成。
(三)报到和展示地点:上杭客家开元大酒店(龙岩市上杭县龙翔大道6号)。
二、代表队组成
各设区市代表队由领队、入围终评活动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组成。领队负责本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设区市创新大赛组织机构负责选派,包括正、副领队各1名,(其中1名须为设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机构负责人)。
三、确认参赛
请各设区市组织单位于4月1日前汇总确认代表队名单,并将电子版名单(附件4)报至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邮箱fjqszx@163.com。入围终评的项目须申报者本人参加终评评审活动。
四、布展要求
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作者均需在终评活动现场布展并参加答辩。参赛名单见附件1和2。
(一)展位:每个项目一个展位,由组委会统一喷绘,选手需自行设计尺寸为75cm*110cm的电子版高清海报(图片格式png或jpg,像素不低于100,大小不低于5兆)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fjqszx@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类别(学生或辅导员)+学科+编号+项目名称。布展前参赛选手根据各自的编号确认展位。
(二)布展:布展须按照《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的要求,由参赛者本人完成。学生项目展板不得出现学校名称、作者、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所有项目展板不得出现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专利的证明,不得出现以往获奖情况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等,违者取消展示及评奖资格。参展物品长、高均不得超过1.5米,宽不得超过1米。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危险物质。现场演示不得大量用水。
五、活动安排
(一)大赛活动主要包括项目问辩、公开展示、个人挑战活动、科普体验活动和闭幕式暨颁奖典礼等。各代表队须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参加项目问辩和闭幕式须穿着正装。(问辩时不得穿体现校名的校服,不得佩戴校徽)。
(二)个人挑战活动参加对象为15周岁以上(以7月1日为计算时点)参赛中学生,主要考核学生的科学探索和动手实践能力,内容涉及常用电子电路的装配、电子元件的识别、焊接等知识,建议提前熟悉电烙铁、万用表等工具的使用。其余参赛中小学生参加科普体验活动。
六、费用
领队和参赛选手(含入围终评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统一安排住在上杭客家开元大酒店,住宿、往返交通费等费用由派出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委会承担终评期间参赛人员的餐饮及市内交通费用。
七、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各设区市组织单位负责审查终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并于4月8日前将材料汇总后邮寄到省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其中,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一式一份,包括申报书、论文、查新报告、诚信承诺书、研究日志、实验记录等(除申报书、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外,其他材料均不得体现学校、姓名和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查新报告和诚信承诺书需单面打印)。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所有申报表格应为当届竞赛表格,禁止使用往届创新大赛申报表。诚信承诺书须如实、完整填写。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入围终评活动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项目作者应按指定格式填写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连同展板电子稿发至指定邮箱。
八、安全要求
各代表队领队要切实负起组织管理责任,加强对代表队成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做好往返途中安全保障工作。各设区市组织单位须为入围终评的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
九、观摩
为更好地组织科技创新活动,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发展,各设区市可自行组织创新大赛辅导教师和有关科技辅导员赴竞赛举办地观摩、学习和交流,食宿和差旅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电话:0591-83336470(传真),电子邮箱:fjqszx@163.com,地址:福州市古田路89号省科技馆六楼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活动部(邮编:350005)。
附件:
1.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终评活动项目名单
2.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终评活动项目名单
3.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终评活动项目基本信息模版
4.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各设区市代表队登记表
5.第41届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日程安排
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